路西厂房内的机器设备 1.切粒机 2.热熔机 3.塑料清洗设备 4.粉碎机 5.淤泥压滤机。评估价 114800 元,起拍价 114800 元,保证金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25 年 11 月 12 日9 时起至 2025 年 11 月 23 日 17 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购买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 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 5 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受买人承担。拍卖标的所涉及的税费、运输费、保管费、上户所需费用、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所欠缴物业费、水、电、燃气、暖气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对标的物有异议者,请于 2025年 11 月 23 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执行异议。
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本院不保腾交,拖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 2025年12月5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荔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大荔县支行,账号:1983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支付教程: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 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受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